会议指出,一是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把监管执法的着力点,放在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法人责任落实上,推动企业“第一责任人”扛起责任。
二是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每当市场波动时期,违法盗采、非法生产经营、非法施工等行为都容易抬头。2022年要聚焦易引发事故的非法采矿窝点、道路运输非法营运、建筑无资质施工、火工品违规存储运输等严重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最大限度压缩违法违规行为的生存空间。
三是提高精准执法和服务水平。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地图”,根据事故和隐患情况,分区域、分城市确定“红、橙、黄、绿”风险等级,实行动态评估更新,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实施重点整治。监管执法要自觉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更多组织专家服务、远程“会诊”,“一企一策”帮助整改重大隐患。
四是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抓紧出台执法相关的一整套制度办法。推动健全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体系,加强力量建设和执法保障。
记者还从会议上了解到,2021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1.0%、5.9%,连续第二年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自然灾害受灾人次、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倒塌房屋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与近5年均值相比,分别下降28.0%、10.4%、18.6%和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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