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方面,《举措》明确,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暂继续执行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政策、暂继续执行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安排奖补资金激励各地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比如,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在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方面,《举措》明确了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和减征医疗保险费。在加强用电保障方面,《举措》指出,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充分考虑改革进程和小微企业承受能力,对未参与市场交易的不满1千伏工商业用户,2022年继续维持现行电价政策,确保小微企业用电价格稳定。鼓励有条件的地州市结合实际,对用电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小微企业用电实行阶段性财政补贴。
在降低企业运输成本方面,《举措》明确了调整优化公路差异化收费方案。其中,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采取分路段、分车型(类)、分时段、分出入口、分方向、分支付方式的差异化收费政策,持续提升高速公路网通行效率,降低高速公路出行成本,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举措》明确了降低融资担保费率、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等具体举措。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负责人说,振兴实体经济,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自治区研究出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措施非常必要、非常及时。这些政策措施力度大、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具有普惠性、便利性,对于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促进新疆实现2022年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记者 马伊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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