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2021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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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制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填报日期:2021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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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
补贴主管部门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申请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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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村住房建设相关补助资金 |
农房抗震防灾工程 |
《关于拨付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1〕70号) |
住建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地(州、市)县(市、区)农村住房主管部门 |
用于保障基本安全住房,符合条件对象的危房改造、抗震改造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等。 |
按照脱贫县的资金县均投入规模不低于其他县的县均投入规模的原则,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脱贫县,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无关的任务要求。 |
各地建立农村脱贫户住房安全实施动态监控,发现住房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解决,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具体根据各县(市、区)申请办理情况而定。 |
每批次 |
各地(州、市)收到自治区下达资金文件后,5日内分配下达到所属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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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补贴发放频次”指每月一次、每季度一次、每半年一次、每年一次、每批次等;2.“补贴发放时限”指补贴项目具体发放时限,如每月底前、每季度末前、每年12月20日前、收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等;3.补贴政策文件为最新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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