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在区本级建成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工信厅、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等6个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在各地(州、市)建成14个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到2023年,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建成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42个;到2025年,建成覆盖全部县(市、区)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形成覆盖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的三级示范体系。
今年3月,为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加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示范力度,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决定在全区公共机构遴选推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以促进公共机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率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形成党政机关带头、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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