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进一步厘清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的职责边界,明确两部门共同编制自治区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自然资源厅负责研判并制作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应急管理厅在橙色和红色预警时负责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形势会商研判。为加快形成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合力,在汛期,两部门联合对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和防范应对工作督促指导,橙色和红色预警时,两部门联合对有关地区防范应对准备情况进行调度、抽查检查。
据了解,今年入汛以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喀什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等地短时强降雨事件明显增多,山区局地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增大。
为全面加强暴雨、山洪等引发的地质灾害风险防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加大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加大汛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压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地质灾害防治日调度,多举措推动汛期防灾减灾工作。
截至目前,全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合相关单位已派出专家工作组584次,出动人员1530人次,对学校、医院、景区等人员密集区域以及水利、公路、铁路沿线和在建工程等重点部位开展多轮次巡查排查工作,共巡查排查点数5257处,处置点数5处。开展全区地质灾害风险形势研判6次,制作预警信息62期,精准指导风险区自然资源部门相关人员及群测群防员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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