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全疆金融机构要推动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提质增效,深入实施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银企在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简化单证审核、优化业务流程;推动外商投资资本金、外债和境外上市等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增量扩面;支持企业线上申请外债登记和非金融企业的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
《通知》鼓励金融机构不断开发创新跨境人民币产品,提供贸易、投融资、货币兑换等多元化金融服务;稳步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简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及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境内使用等业务流程,优化人民币跨境使用体验。
《通知》指出,全疆金融机构要支持贸易新业态规范创新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大力支持乌鲁木齐、喀什、阿拉山口等3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
《通知》明确,全疆金融机构要提高跨境金融服务质效,支持具有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试点资格的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业务开展线上审理,以数字化服务大幅降低市场主体“脚底成本”;深入推广使用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加大出口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办理力度,助推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转载链接:http://www.xinjiang.gov.cn/xinjiang/bmdt/202207/a15ce35598224bb0b5da3f61674ef9c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