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全表示,从全国环评文件常态化复核情况来看,虽然环评文件粗制滥造、弄虚作假属于个别情况,但性质极其恶劣,对环评制度公信力的损害十分严重,因此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环评弄虚作假行为应该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保持严惩重罚的态势。
据悉,自从环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后,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主动担当作为,指导全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常态化监管,针对故意提供虚假环评文件且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严格依法处理处罚,已将存在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等问题的265家单位和217人列入环评失信“黑名单”或限期整改名单,分四批将29份环评文件有严重质量问题的线索移交至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不完全统计显示,目前已依法查处环评文件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案件50多件,罚款金额1400多万元。近期,生态环境部还将公开一批典型案例,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中不负责任、粗制滥造和弄虚作假等行为的震慑和警示,并进一步对涉嫌环评造假的违法犯罪分子予以严厉打击。
在积极推动司法实践的同时,生态环境部持续强化智能精准监管,已对全国审批的十几万份环评文件开展智能复核查重,对其中830多份环评文件开展重点复核。此外,依托环评信用平台数据信息,生态环境部建立了环评人员从业异常情况的按季度预警机制,分批向地方生态环境部门预警142名环评人员,提高其编制环评文件的复核比例,并对相关环评单位开展靶向抽查和现场监管。
刘志全透露,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坚决打击环评弄虚作假行为,积极协调地方和公检法等部门推动依法查办环评造假典型案件,进一步落实好环评监管长效机制,全面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监管,尤其是严格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强化环评单位和人员直接责任,落实评估和审批中的把关责任,切实筑牢“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让环评真正发挥为保护生态环境把关的重要作用。(记者 张蕾、袁于飞 通讯员 肖敏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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