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对文化和旅游工作十分关心,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推动文化和旅游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繁荣发展
“十年来,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我们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繁荣发展,绘就‘诗’和‘远方’新画卷,文化铸魂、文化赋能和旅游为民、旅游带动作用充分显现,中华文化影响力持续提升,为加快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奠定了坚实基础。”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饶权说。
艺术创作持续繁荣,推动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以创作为核心任务、以演出为中心环节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新时代系列艺术创作工程等实施,构建新时代艺术创作体系。各类文艺评奖和展演展览活动引领作用不断发挥,线上线下融合、演出演播并举,优秀作品不断涌现。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促进人民精神生活走向共同富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博物馆条例以及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等出台,有力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从国家到村(社区)的六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构建。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3215个、文化馆3316个、文化站4.02万个、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57.54万个。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和91%的博物馆实行免费开放。从“云端”到“指尖”,公共文化服务更便捷。
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创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文化和旅游产业体系逐步健全,标准体系不断完善,产业规模不断壮大。2019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44363亿元,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44989亿元,占GDP比重分别达4.50%、4.56%。数字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云看展”、线上演播、网络直播、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加速崛起。大众旅游、智慧旅游持续发展,自驾游、露营旅游、冰雪旅游、康养旅游、海洋旅游等引领休闲度假新潮流。文化创意、非遗工坊、乡村旅游持续赋能乡村振兴。红色旅游、旅游演艺蓬勃发展,文旅融合深度推进。
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成效显著
十年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成效显著,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目前,全国文化遗产资源家底逐步摸清。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国有可移动文物1.08亿件(套),不可移动文物76.7万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058处,备案博物馆6183家;我国共有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0万余项,其中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557项;各级代表性传承人9万余名,其中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062名;国家珍贵古籍名录13026部,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203家;世界遗产56项,位列世界第二;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项目42项,位列世界第一。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文物保护工程、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和中华古籍保护计划、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等深入实施,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稳步推进。流失海外文物追索返还工作成果丰硕,1800余件(套)流失文物回归祖国。
各地在传统节日以及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全社会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氛围更为浓厚。“二十四节气”在北京冬奥会舞台向世界彰显中华民族的文化底蕴和文化自信。56个民族都有项目列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27个省级人民政府将文物安全纳入考核评价体系,文化遗产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载体和纽带。
同时,文化遗产进一步“活起来”,“考古热”“博物馆热”“非遗热”“古籍热”蔚然成风。
文化和旅游产业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文化和旅游产业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新引擎,在促进国民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市场主体不断壮大。十年来,全国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数量从3.6万家增长到了6.5万家,年营业收入从5.6万亿元增长到11.9万亿元。截至2021年末,全国共有旅行社4.2万家,A级景区1.4万个,星级饭店8771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国民经济的带动作用逐步凸显。
产品供给日益丰富,产业融合激发消费潜力。5G、大数据、AR/VR、人工智能、超高清等数字技术在文化和旅游行业广泛应用。一批具有鲜明中华文化特色的数字文化精品不断涌现。文化和旅游业态融合、产品融合、市场融合,乡村旅游、文化遗产旅游蓬勃兴起。截至目前,我国建设了15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115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
产业投融资体系不断完善,对外贸易成效显著。产业投资主体日益多元,投资规模持续扩大,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加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工具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得到了有效推广和应用。文化产品进出口连续多年保持顺差,出入境旅游取得大幅跨越。2021年,我国对外文化贸易额首次突破2000亿美元。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博览会等平台作用不断凸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持续推进,更多优质文化和旅游企业走出国门。
推进“一带一路”文化交流与合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的国际场合发出了促进“一带一路”人文交流、实施亚洲旅游促进计划等重大倡议,提出了举办中法文化旅游年、中韩文化交流年等重大举措,亲自出席中埃文化年、金砖国家文化节等重要活动,为巴基斯坦、新加坡、柬埔寨、越南等中国文化中心揭牌,向2021“一带一路”·长城国际民间文化艺术节、“意大利之源——古罗马文明展”开幕式等活动致贺信。
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格局逐步建立。配合元首外交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亚洲文明对话大会等主场外交,一系列重大文化活动成功举办。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在93个国家派驻文化和旅游机构,与157个国家签订政府间文化和旅游合作协定。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对外文化贸易体系日益完善,核心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快速增长。
与此同时,中国积极与世界人民共享文化成果。中国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文化交流与合作,分别建立了丝绸之路国际剧院、博物馆、艺术节、图书馆、美术馆等联盟,成员单位达到539家。“欢乐春节”活动连续举办,年均在130余个国家举办约2000场活动,成为我国与世界人民共享传统节日的重要桥梁。“美丽中国”“发现中国之旅”等活动深入开展,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国游客亲身体验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记者 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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