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和田市园区空气自动站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和田市人民政府网https://hts.gov.cn/及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ht.gov.cn:8081/)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ht.gov.cn:808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9月14日 11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HTSFSCG(2022TP)022
项目名称:和田市园区空气自动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55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550000.00元
资金来源:和田市财政资金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和田市园区空气自动站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5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550000.00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空气自动站设备采购(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供货期:30天,维护期: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需求:
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和田市园区空气自动站采购项目 1 1550000.00 项 空气自动站设备采购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微企业。
(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提供法定代表人(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4)投标单位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期的完税证明原件(附: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
(5)投标单位应提供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22年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原件);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或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生产厂家需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证书
(9)本项目为预留给中小型企业项目,投标单位必须满足中小型企业,须出具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13日00:00-24:00(开标前均可获取)
2、地点(网址):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memberLogin交易文件领取菜单领取交易文件;
3、方式: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ht.gov.cn:8081/)该项目采购公告下方点击“我要报名”注册账号登录后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0 元
四、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网址)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9月1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2 、投标地点(网址):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HT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nHTTF)1 份(U盘介质),做好标示、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 78 号)三楼开标室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标时间:2022年9月1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具体事宜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采购文件。具体注册事宜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
2、请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ht.gov.cn:8081/)登录后,进行下载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3、查看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田版),具体事宜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田版)】
4、投标保证金额及缴纳账号:
投标保证金金额:15500.00元(壹万伍仟伍佰元整)
开户名称: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支行
账号:108281584917
注:必须由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至指定账户(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无须到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收据,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电子回单)。
特别强调: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2、接受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地区和田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孙永搏
联系方式:0903-25192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兴众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维霖
联系方式:0903-206996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和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敏
监督投诉电话:0903-25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