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和田市城区主干道交通信号指示灯项目(四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ht.gov.cn:8081/)和田市人民政府网(https://hts.gov.cn/)及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查阅本项目公告,并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memberLogin交易文件领取菜单领取交易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9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HTSFSCG(2022TP)017-1
项目名称:和田市城区主干道交通信号指示灯项目(四次)
预算金额:1719830.00元(超过此预算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和田市城区主干道交通信号指示灯项目(四次),乌鲁木齐北路延伸段十字路口(德润教育园区)、和丰小区前十字路口、315国道十字路口、地委党校大门口,需采购5套,进行安装调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日内完成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人员、设备、审计报告、社保、完税)相关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提供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须明确采购项目及标段名称、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
(3)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近三个月(2022年6月-8日)的社保缴纳证明(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4)提供 2021 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 年 7月之后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2022年6月-8月的资信证明);
(5)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2022年6月-8月)(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或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6日至2022 年09月08日,
地点: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ht.gov.cn:8081/)该项目采购公告下方点击“我要报名”注册账号登录后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09月09日11点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各投标企业于2022 年09月09日11点 00 分前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文件的递交
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http://ggzy.xjht.gov.cn:8081/)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和田市人民政府网(https://hts.gov.cn/)发布的澄清变更公告。
2、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
3、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4、投标保证金额及缴纳账号:
投标保证金金额:17000元(壹万柒仟元整);
开户名称: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支行;账号:108281584917。注:必须由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至指定账户(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无须到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收据,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电子回单)。
特别强调: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2、接受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和田市塔乃依南路329号
联系方式:0903-20622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采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时代广场9层
联系方式:0903-29699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名 称:和田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903-25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