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单位: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的决策及部署,地区财政局近日印发《关于下达2022 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 农〔2022〕37号)文件。按照和田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 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拨付和田市2022年第二批自治区财 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额度的通知》,现下达自治区衔接 资金3161万元。此资金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工作 安排,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该项直达资金标识为“01 自治区直达资金”。请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
三、资金安排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并提前做好相关项目准备工作。
四、相关预算单位收到资金指标文件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挤占和滞留资金,不得变更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
五、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有关单位应科学合理设定资金绩效目标。
六、相关预算单位应当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将资金来源及额度、支持项目、扶持对象、补助标准等信息进行公告公。
七、资金到达后,请及时按程序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及时与财政部门按月核对资金使用情况。
附件1:和田市2022年第二批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和田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