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TDZC-2022GK243
项目名称:和田市2022年和田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金额(元):2600000.00
最高限价(元):2600000.00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 天内 (具体时间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采购需求(如下):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价(元)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和田市2022年和田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包一) 1 批 2287300.00 购置密胡杨,胡杨,大叶榆,沙枣,金丝垂柳,法国梧桐,国槐,大叶柏蜡;(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 和田市2022年和田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包二) 1 批 312700.00 栽植等作业费开沟,未成林管护费,标志牌。(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有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提供2022年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2022年7月份后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4)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5)提供2021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份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6)包一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登记证(或产地检疫证);
(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此项在开标现场将通过现场查询,无需提供纸质资料);
(8)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9)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有效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 10月10日至 2022年10月 30日(法定节假日均可领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31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 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第三条款: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响应该条款要求,全面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和田市和墨路158号
联系方式:0903-2054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银座9楼
联系方式:0903-7820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903-782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