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牧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各乡镇、市直相关部门:
按照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对《和田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牧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分配计划》的批复(和市党农领字〔2021〕51号),现将有关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2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牧场巩固提升任务。
二、资金安排原则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农业农村部农垦局《关于印发“十四五”十七欠发达国有农场名单的通知》(农垦规〔2021〕70号);《和田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21〕56号);文件要求,结合2022年度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密切关联合理安排项目。
三、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2022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牧场巩固提升任务135万元,主要用于和田市皮西种羊有限公司(原和田市国营皮西牧场)采购和田羊(生产母羊),年龄2-4岁范围内,采购数量为794只。采购的和田羊属和田市皮西种羊有限公司所有,养殖模式为企业+农户,农户对采购的794只和田羊进行放牧,每年产生的羊羔,按照农户57%、和田市皮西种羊有限公司43%比例进行分配。
项目责任单位:和田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丁培进
项目负责人:买提巴克买提巴拉提
本次2022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牧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公告公示工作,在和田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请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请全市各族人民群众和全社会各界对以上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903-2522950/file/upload/202212/28/202719786.xls
和田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