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促进就业创业、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日前自治区人社厅会同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若干措施》,通过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实施行业赋能计划、开展提质增效行动、优化市场环境、加强组织保障5个方面,安排扶持资金、政府购买服务、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计划、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计划、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奖励计划、特色劳务品牌创建行动等18项措施,助推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自今年1月印发之日起执行。
自治区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处长王全介绍, 《若干措施》区别以往最大的亮点是鼓励大力发展以职业介绍、人才招聘等为主营业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了人力资源服务发展扶持资金,专门用于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对评选认定的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自治区劳务品牌建设单位”的,按规定给予每个劳务品牌3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建设一批运营良好、成效显著、有一定影响力的求职招聘网站,并给予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评为国家级、自治区级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按照每年150万元、100万元的标准,连续三年给予运营补贴。凡是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产业园,均可自愿按流程向人社部门申报资金支持项目。
此外,《若干措施》还支持有序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将人力资源服务业态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力度向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购买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促进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服务乡村振兴等服务事项。
结合《若干措施》,下一步,自治区人社厅将健全完善区、地、县三级全覆盖,业务经办流程、经办平台和服务标准统一的公共人力资源市场。统筹推进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与公共人力资源服务协同发展,使其成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进一步加强就业兜底帮扶力量。聚焦六大特色产业和“八大产业集群”,大规模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春风行动、城乡劳动力外出务工对接、人力资源服务进企业进社区、专业性行业性招聘引才等专项活动,进一步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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