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企业因一年内连续三次违反《食品安全法》,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性质十分恶劣,社会危害较大,于2022年7月被依法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在行政许可等方面受到信用约束,且在社会活动中受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
截至目前,巴州市场监管部门已将6户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
对违法失信主体,除了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在市场或行业准入、行政许可、任职资格、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依法实施禁止或禁入外,还将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依法严格监管,且对企事业单位严重失信行为,在记入企事业单位信用记录的同时,记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个人信用记录,直接影响其社会活动。因此,“列严”的惩戒力度之大、影响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比行政处罚有过之而无不及。
下一步,巴州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违法失信主体特别是重点领域违法失信行为的“列严”工作力度,针对市场秩序顽瘴痼疾,依法加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让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付出沉重代价,达到警示一批违法失信企业、净化一个监管领域的目的,实现立规矩、儆效尤的效果,促使市场主体知敬畏、存戒惧、守规矩,自觉守法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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