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吉亚乡防护林灌溉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和田市吉亚乡防护林灌溉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 2月20日 11 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TSZFCGZBDL-2023-007
项目名称:和田市吉亚乡防护林灌溉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金额(元):262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2469700.00元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 (具体时间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采购需求(如下):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价(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和田市吉亚乡防护林灌溉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 |
1 |
项 |
2620000.00 |
新建800亩防护林地灌溉管网:其中金叶300亩,玉叶500亩。铺设总长度为20.584km,其中PVC-U160(0.63Mpa)管道 19.480km,PVC-U90(0.63Mpa)管道 1.104km,de90PE支管(0.25Mpa)管道 6.240km,滴灌管(de16、q=3.6/h,滴头间距1.0m)667.0km,配套建筑物共74座,其中:排水阀井(树脂井)18座,闸阀井(砖混)18座,镇墩38座,跨越建筑物部分9处,土地平整土方量8.72万m³,配套相关附属设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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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人开标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开标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3)提供2022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5)提供2022年至今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填报日期的完税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釆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与本次政府釆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核实);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有效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 2月9日至 2023年2月 20日1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均可领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2月20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 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第三条款: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响应该条款要求,全面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和田市和墨路158号
联系方式:0903-2054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银座9楼
联系方式:0903-7820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903-782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