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扎实做好《自治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贯彻落实工作,自治区各牵头部门、单位迅速行动,对各自负责的主要任务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稳步向前。
为让企业办事更加便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实现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同维护和利用,促进业务协同办理。截至3月末,自治区已正式上线运行企业开办、企业简易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非税缴费等4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
在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方面,自治区推动移动数字证书互联互通,“标证通”移动数字证书已在自治区本级、兵团及昌吉回族自治州等13个地、州、市上线运行,并实现自治区本级与兵团及昌吉州等12个地、州、市互认互通。
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等部门积极培育本土征信机构,指导金融机构发挥自身优势,配合当地特色产业,培育形成可持续的有效信贷需求;构建小微企业常态化银企对接机制,充分发挥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效能。
乌鲁木齐海关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经认证的经营者”企业享受通关便利措施情况,通过“企业直通车服务平台”向平台近3000家企业推送海关政策;新疆税务局“网上办”服务事项更新至233项,业务占比达到96%;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通涉民营企业案件“绿色通道”,对涉民营企业诉讼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执行。
截至3月底,全区登记在册存续经营主体数量229.6万户,同比增长5.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建山表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评估考核体系,督促各地、各部门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共同推进我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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