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党发[2011]1号
(2011年1月7日)
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在天山南北创造新的人间奇迹,必须把新型工业化作为第一推动力,带动和促进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为加速推进新疆新型工业化进程,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大意义
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是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迫切需要。发展滞后是当前新疆的突出矛盾,近年来我区经济发展不仅与东部差距拉大,而且在西部不占优势。与全国发达省份相比,我区的主要差距在工业。我们必须高度认识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把新型工业化建设作为推动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新型工业化第一推动力的作用,依托新疆的资源、区位、政策等优势,全力以赴谋工业、抓工业,迅速做大工业经济总量,抢占未来市场竞争的制高点,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着力打造中国西部区域经济的增长极和向西开放的桥头堡,为实现“稳疆兴疆、富民固边”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我区工业“原字号”产品多、深加工产品少,粗放型明显、集约型不足。新型工业化是工业发展模式和路径的重大转换,是速度与质量、结构、效益相统一,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工业化。我们要把握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方向,遵循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标准推进的原则,做强做大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快构建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要立足环保优先、生态立区,坚持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形成高端化、集群化、集约化和生态化为特征的新型产业体系,推动经济发展由粗放到集约、由数量到质量的转变,从而促进全区经济实现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
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是化解新疆经济发展制约因素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区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生态脆弱,结构性缺水,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人才严重匮乏,这些都是我区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我们要坚持优势优先的原则,推动优势区域、优势产业、优势企业率先跨越式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南疆三地州的特殊扶持,统筹新型工业化协调发展。要加快铁路、公路、民航、管道等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为加速新型工业化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要全面落实《2010-2020自治区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加强企业家队伍和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为加速新型工业化建设提供人才保障。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新型工业化建设营造良好环境。通过新型工业化的加速发展,推动形成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良好局面,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二、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新时期新阶段的新要求,顺应新疆各族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新型工业化为第一推动力,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坚持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产业聚集发展,深化改革开放,强化人才支撑,优化发展环境,构建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通过新型工业化的强力推进,不断增强我区综合经济实力和整体竞争力,走出一条具有新疆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二)基本原则
推进新疆新型工业化,必须坚持以下七项原则。
——市场主导原则。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政府引导,坚持以项目配置资源,整合各种资源向优势产业、优势企业集中,尽快形成经济优势。
——优势优先原则。推动优势区域、优势产业、优势企业跨越发展。支持天山北坡经济带率先发展,加大对南疆三地州的特殊扶持,带动贫困地区、边境地区加快发展。优先谋划、加快推进煤炭资源转化和延长石油石化下游产业链。优先扶持一批优强企业、成长型企业加快发展,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以各种优势的倍增、放大、叠加效应推动新型工业化的跨越式发展。
——抢占制高点原则。抓住关键,找准定位,在产业发展上勇于占领行业、市场、技术、效益、规模的制高点。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地推进煤炭资源转化和石油石化下游产业延伸,高效集约推进紧缺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抢占现代煤化工产业、石油深加工产业和矿产高效加工利用的制高点,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疆长远竞争力,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可持续发展原则。立足环保优先、生态立区,坚持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遵循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科学合理有序进行产业布局和资源开发,确保资源集约高效开发,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加快发展循环经济,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提高资源开发的环保准入门槛,推进新型工业化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
——惠及民生原则。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方针,让新型工业化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各族人民。从各地实际和资源禀赋出发,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中小企业。鼓励全民创业,落实各项创业优惠政策,实现以创业带就业。
——项目带动原则。尽快布局一批国家战略上有需要、产品有市场、对加速新型工业化有支撑作用的重大项目。坚持政府科学决策和企业积极推动相结合,促进产业和项目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发展。
——协调融合原则。推进大企业大集团与中小企业、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轻工业与重工业协调发展。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兵地融合、军民产业融合。主动承接产业转移,推进产业聚集发展。
(三)发展目标
按照中央提出“到2015年,新疆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和人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的要求,力争2015年,实现以下发展目标:
——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7%,工业经济效益实现平稳增长。2015年,工业占自治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5%以上,工业对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0%以上。2015年,工业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50%以上。
——到2015年,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1.5%以上;新产品产值率达到5%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取得明显突破。
——园区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0%以上。到2015年,建成一批具有一定经济规模和较强竞争力的园区,其中年销售收入1000亿元以上的园区2个,500亿元至1000亿元的园区5个,100亿元至500亿元的园区5个。
——信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15年,“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扩大到300家。
——原有产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有所降低,新上项目环保标准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低碳技术广泛推广应用,节约用水水平明显提高。
——铁路货物发送量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15年,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生产总值比重降低到20%左右。
三、重点工作
(一)构建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1、做强做大特色优势产业。建立健全培育现代产业体系的体制机制,形成具有新疆特色的产业体系。继续支持中石油、中石化加大在新疆油气资源勘探投入,确保油气产量稳步增长,紧紧盯住石油石化下游产品不放松,选准项目,加快布局,着力打造石油石化下游精细化工产业链条;全力推进“疆电外送”特高压电力通道建设,努力实现“煤从空中走,电送全中国”,着力打造煤—电一体化产业链条;大力发展现代煤化工,采用国际先进技术,积极推进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煤制二甲醚、煤制油等示范工程建设,加快发展氯碱化工,着力打造煤—电—化一体化产业链条;依托煤、电等生产要素低成本的优势,用足用好国家差别化产业政策,加快形成以钢铁、电解铝、铜铅锌冶炼及深加工为主的冶金工业体系,着力打造煤—电—冶一体化产业链条;积极开发生产多晶硅、单晶硅、太阳能级光伏发电产品和电子级产品,着力打造煤—电—硅—太阳能一体化产业链条;加快煤炭产业发展,在运力允许、能够有效防止污染的情况下,具备优势和条件的地区适当推进疆煤外运。加快各类油气管道、陆路设施建设,形成连通内地、周边国家和疆内的能源大通道体系,形成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
2、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紧缺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继续加大勘探力度,争取在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带上有新的突破;加快发展铁、铜、镍、黄金、铅锌、钾盐和重要稀有金属的深加工,形成以矿招商、规模化、集约化的产业集群。加快推进纺织业“两城七园一中心”建设,有效承接内地产业转移,实现从原料输出向成品输出的转变,建设新疆优质棉纱、棉布和纺织品生产基地。大力发展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业,建设具有新疆特色的绿色食品以及清真食品加工和出口基地,打造具备独特区域优势和良好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加快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机电、建材等传统产业,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3、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水平编制《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立足现有基础和市场前景,着力发展新兴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物、信息、清洁燃料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树立信心、不甘落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产业升级的排头兵。从研发经费投入、产业发展资金补助、企业研发经费税金抵扣、自主创新产品认定、自主知识产权抵押、风险投资补贴、贷款担保补助等方面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4、着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推进建设区域物流枢纽、物流基地、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内外贸一体化、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加快建设一批专业市场和综合性交易市场。支持高等院校开设工业设计专业,提升新疆工业设计水平,大力发展会展、技术咨询、信息服务、服务外包、法律咨询、会计审计、企业策划、劳动力培训等,进一步降低我区企业运营成本,提高竞争力。积极有序发展金融服务业,加快建立和发展覆盖全区、具有区域特色的金融经营机构、产品体系和服务体系,拓宽金融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
(二)推动各类企业加快发展
5、支持优势企业、成长型企业加快发展。自治区从大企业中选择100户带动能力强、优势突出的优强企业,从中小企业中选择100户有前景、扩大就业明显的成长型企业,全社会给予关注和重点支持,充分发挥优强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对工业经济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形成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作配套、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竞相发展格局。到2015年,力争年销售收入过1000亿元企业实现零的突破,500至1000亿元的工业企业5户以上,100至500亿元的工业企业20户以上。各地要选择一批有影响力、有前景的企业予以重点支持。
6、加快推进全民创业步伐。支持全民创业,加大对自主创业的政策扶持,对各类创业企业给予土地、财政、税收、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支持,鼓励各类人员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鼓励进疆大企业吸纳新疆籍劳动者就业。
7、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法律法规未禁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一律对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开放。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发展壮大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民营企业,推动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以资本、技术为纽带,加大兼并重组力度,推进企业低成本扩张,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
8、努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以增强企业竞争力为重点,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实现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化与治理水平提高。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lO]27号),切实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从战略高度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三)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9、加快重点项目审批进度。按照差别化产业政策导向,适当放宽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纺织、轻工、煤化工、多晶硅、食品等行业准入限制。对涉及新疆跨越式发展的重大项目要坚持高层推动、紧盯不放、主动工作;对新疆具备资源优势、在本地区和周边地区有市场需求的项目,自治区投资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准或备案,土地、环保、建设等相关部门要主动帮助企业在限期内办理或补齐手续。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服务承诺等制度,建立和完善重点项目审批的绿色通道。
10、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自治区建立新型工业化重点项目库,每年从全区层面选择100个重大项目,从各行业、各地区选择1000个项目重点支持,加快推进。凡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各部门、各地州市要按照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积极配合,量化推进,协调落实好项目建设在土地、环保、建设、电力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优先保障铁路运输、用电、用地、用水、用气等重要生产要素需求。自治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通过政府网站、简报等形式定期通报重大项目建设进展和部门服务情况。
(四)提升园区建设水平
11、加快重点园区建设步伐。按照“产城结合、突出重点、政策引导、统筹兼顾”的方针,加快推进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建设,统筹规划发展定位和产业布局,尽快落实土地、税收、进出口等方面的差别化政策,全力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引进一批有实力的企业集团进驻特区投资兴业,力争早日把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打造成为我国西部边陲的两颗“明珠”。国家级各类园区要通过加强技术创新、延伸产业链,进一步提高投资密度和单位面积产出率,提升集约化发展水平。自治区级园区要强化专业分工,重点建设特色产业基地。以园区为载体,借助对口援助机制,加快对口援疆园区建设,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工业项目原则上都要进园区,不提倡县县办园区。
12、推动园区产业聚集发展。高水平编制园区“十二五”发展规划,完善园区基础功能和公共服务体系,着力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较强、规模较大、能参与国际国内产业分工的产业集群。各地州市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集群。创新园区建设模式,鼓励企业办园区、商会办园区,形成以商招商的良性发展机制。按照“一园一业”的发展理念,围绕龙头企业沿产业线方向整合聚集相关企业,以龙头企业带动配套产业发展。
(五)加强创新体系建设
13、积极推进技术改造。推进企业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提升技术装备水平。集中用好技术改造资金,拉动企业和社会投资。对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技术改造项目,各级工业主管部门在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中给予优先安排。对生产规模、技术水平没有达到国家产业政策规定要求,但有利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扩大就业的企业,各级工业主管部门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升规模和水平。
14、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工程。完善政府科技投入激励机制,切实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引导和扶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创新型企业奖励制度,培育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加快实施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对制约我区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进行攻关,获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技术和战略产品。加强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尽快建立完善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开展重点行业技术标准达标活动。
15、加强技术创新载体建设。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聚集区,支持建设集产品开发、工艺设计、技术咨询为一体的专业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积极组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自治区及时足额给予配套支持。在重点产业鼓励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以大学科技园、各类创业园、创业服务中心等为依托,积极发展科技创业孵化基地。提升自治区产学研展洽会和中科院——新疆——兵团科洽会办会水平和影响力。建立国家级、自治区级产业技术联盟和企业技术中心奖励制度。
16、实施品牌商标战略。引导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创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国际国内市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竞争力的新疆品牌。建立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和新疆著名商标、新疆名牌产品奖励制度。在政府采购中不得歧视本地企业和本地产品。
(六)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17、建立“两化"融合支撑体系。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指导意见》,制定和完善促进“两化融合”的地方法规和政策措施。建立“两化融合”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和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组织编制“两化融合”指标评估体系和行业信息技术指南,扶持一批推进企业信息化的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
18、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大力促进信息产业发展,提升新疆软件园聚集效应,推动面向中亚、西亚、南亚的软件及服务外包业快速发展。大力发展电子政务,推进政府在线服务、技术平台建设和网上审批等电子政务建设。大力推进“数字城市”、国家“两化融合”试验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提升区域信息化水平。加快信息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商务营销等关键环节的应用和融合。大力推进“三网融合”试点示范,支持物联网的建设与应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进网上贸易、在线交易。
(七)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
19、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培育壮大出口优势产业和外向型龙头企业,加快建设特色轻工、纺织、机电、建材等出口加工基地,发展面向中亚、西亚和南亚的外向型产业。借助“中国——亚欧博览会”平台,扩大新疆地产品向西出口。组织、引导企业通过在周边国家举办展会,推介产品,展示形象,推动出口,提升本地企业知名度,对参展企业给予适当补助。加强同周边国家进行以能源资源互补为主的深层次合作,支持鼓励新疆企业到境外从事能源资源开发合作。
(八)积极扩大招商引资
20、积极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优势资源和优惠政策引进战略投资者,重点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来疆投资。鼓励有实力、有意愿的民营企业来疆创业投资。促进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推动优势资源真正形成优势产业。
21、强化产业招商和项目招商。充分发挥展会招商引资平台作用,围绕我区优势产业发展,着力引进有利于优势资源转换的项目,以及技术水平高、带动力强的先进制造业项目、高新技术项目。鼓励国内外企业在我区建立高端设计、技术研发基地,提升优势产业研发水平。
(九)推广应用低碳技术
2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新上项目要有碳捕获或低碳技术应用规划。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为重点,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快循环经济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运用,鼓励引导石油石化、煤化工、冶金等重点行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依法推行清洁生产。
23、积极推进行业能耗对标。推进建材、化工、有色、钢铁等重点用能行业开展能耗对标活动。加强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快建立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24、配强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力量。充分发挥自治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领导,建立相应领导机构,确保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25、建立推进新型工业化考核激励和约束机制。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自治区推进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制度》,在考核评价上,更加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创新体系建设,更加注重增加就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更加注重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更加注重“两化融合”,更加注重安全发展、社会和谐。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据考核评价的结果实行绩效奖惩和行政问责。
(二)提高经济运行保障水平
26、加强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落实自治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及时制定解决影响经济运行重大问题的应对方案。强化对经济运行全局性、前瞻性、针对性问题的分析研究,把握经济运行趋势,增强决策的科学性,确保经济平稳运行。
27、加强重点生产要素的统筹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重点企业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的统筹协调。、加强煤炭运行监测,做好煤炭的产运需平衡,确保重点企业煤炭需求。积极推进竞价上网和发电企业与大用户的直接交易试点,努力形成新疆电价优势。进一步加大铁路运输协调力度,争取铁道部的支持,缓解出疆物资铁路运输紧张局面。推进实施“天然气利民工程”,确保民用天然气正常供应、工业用天然气合理利用。扎实推进应急体系建设,做好应急物品储备工作,科学制定应急预案。
(三)强化人才支撑
28、加强企业家队伍和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坚持市场化和职业化方向,支持企业以市场规律面向全国或全球招聘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充实企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开展企业家培养工程,通过举办高层次培训班、组织企业家赴国内外访问考察、安排我区企业家到内地大企业挂职,全面提高本土企业家素质。积极创造条件,吸引优秀企业家来新疆创业。大力实施“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计划”、“海外智力援疆工程”,培养和引进新型工业化领军型高端人才。各级政府相关重大问题决策要注意征询企业家意见,提高企业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自治区建立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奖励制度。自治区每两年表彰一批优秀企业家。
29、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我区劳动力的职业素养和技能。充分发挥企业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高等院校、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中的基础作用,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
(四)优化发展环境
30、用好、用足、用活国家赋予我区的特殊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的土地利用、税收、就业、基础设施建设、对外开放等各项优惠政策。细化落实国家有关部委、有关省市、大企业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自治区根据发展需要,适时出台支持重点产业加快发展的优惠政策。
3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自治区视财政收入情况,逐年扩大支持产业发展、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园区建设等各类专项资金规模。通过财政贴息、奖补、设立投资引导基金、股权投资等方式,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加大对新型工业化建设的投入。各级政府要适当加大对新型工业化财政支持力度。
32、强化金融支持。金融部门要加大对重点工业项目、农牧业产业化、劳动密集型产业、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新疆企业全面开展跨境贸易。商业银行对有效益、有还贷能力的工业企业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要优先安排、重点支持。加强对企业上市融资的协调服务,指导具备一定条件和规模的企业多渠道募集境内外资本。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企业短期融资债券。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吸引风险投资基金、创业基金等投向优势产业和重点项目。
33、积极推动兵地融合发展。统筹兵地发展规划,发挥生产建设兵团集约化水平高、组织化程度高、农业产业化水平高的优势,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在参与新疆能源资源发展的同时,重点发展特色轻工业等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各部门、各地区应将兵团企业与地方企业同等对待,形成政府协调推进、对口援疆紧密结合、产业企业联合发展的兵地融合新格局。
34、进一步优化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主动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要少说不行的理由,多想解决的办法,不断提高政府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建立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公示。进一步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调控和监督管理体系,维护市场秩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服务、信息咨询、技术推广、行业自律、诉求反映等方面的作用。